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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宁某政法机关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浏览量:281      发布时间:2026/3/8 16:40:54

根据《济宁某政法机关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济宁某政法机关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经研究,济宁某政法机关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确定心理素质测试人选

心理素质测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与测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心理素质测试范围。

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拟进入心理素质测试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对拟进入心理素质测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3月9日9:00-3月9日16:00

2、资格审查递补时间:2026年3月10日9:00-3月10日16:00

3、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80号惠通大厦5楼505会议室。

(二)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心理素质测试环节。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

(6)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7)“爱山东app”或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附件:济宁某政法机关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拟进入心理素质测试范围人员名单

202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