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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浏览量:4618      发布时间:2024/7/2 11:21:30

根据工作需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聘用制人员,派遣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事驾驶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聘用制驾驶员6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吃苦耐劳;

3.未受过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和酒驾、醉驾记录;

4.年龄35岁以下,男性,具有济宁市主城区户籍,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5.准驾证C1及以上,驾龄3年及以上;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招聘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招聘法院工作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3日17时,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或扫描二维码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填报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楼119会议室(从吴泰闸路市法院南门凭报名表进入)。

资格审查所需携带材料:①报名登记表1份,《诚信报名承诺书》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户口本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④驾驶证原件、复印件1份;⑤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办法和内容

考试包括面试和技能测试。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道路行车安全知识和车辆维修保养基础知识等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仪表举止,以及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人选

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招录名额的1:1.5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人选。如最后一名技能测试入围人员的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技能测试。

2.技能测试方式

技能测试采取实操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驾驶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面试和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名。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复核报考资格、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和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安排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济宁市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录用、用工管理模式及工资待遇

1.薪资标准:试用期两个月,执行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月平均工资2500-3500元。

2.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

3.法院提供差旅费等工作保障,并保障聘用人员享受法定假期等权利。被聘用人员应服从法院工作岗位调剂。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2967953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