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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济宁经济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的公告
浏览量:535      发布时间:2025/6/22 13:24:19

根据《济宁经济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规定,现将2025年济宁经济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2025年6月24日:岗位1、岗位6、岗位9;

2025年6月25日:岗位2、岗位8;

2025年6月26日:岗位3、岗位10;

2025年6月27日:岗位4、岗位7;

2025年6月28日:岗位5;

(二)审查地点:济宁经济开发区呈祥大道与嘉诚路交叉口圣祥小镇A1栋一楼大厅。

(三)需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前将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需留存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装入档案袋(考生自备)内,并打印填写《2025年济宁经济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信息表》(附件1)粘贴在档案袋正面。

(1)《2025年济宁经济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2)《诚信考试承诺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纸面上)。

(4)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已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的,提供辞职或解除就业协议材料。

(6)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7)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查询不到,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程序见附件2)。

(8)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须同时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9)近期1寸免冠标准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报考岗位)。

(10)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岗位专业要求研究方向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其他问题

1、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请按要求带齐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并按照面试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顺序(1-10)排列好。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务必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更换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0537-6990756)联系变更。因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及后续工作的,责任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按《2025年济宁经济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执行。

咨询电话:0537-6990756。

 

附件1:2025年济宁经济开发区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信息表

附件2:学历学位学籍在线验证操作流程

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信

附件5:诚信考试承诺书

 

 

 

济宁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部 

2025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