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济宁某政法机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要求;
(四)年龄计算方式:30周岁及以下(1995年2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报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9.有非公派原因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经历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济宁某政法机关招聘劳务派遣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设置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2月26日16:00;
2.查询时间:2026年2月11日11:00-2月27日16:00;
3.报名网站:孔子人才网(http://www.kzrcw.com)。
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过期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
(2)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4)本人全身正面站立生活照片2张。
(二)网络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2月11日11:00-2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指定专人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2026年2月2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结束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2月11日11:00-2月27日16:00。
通过网络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四)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心理素质测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审查通过人员进入心理素质测试环节。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4)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
(6)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7)“爱山东app”或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与测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心理素质测试范围。
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素质测试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面试人选从心理素质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缴纳面试考务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请合理安排时间,确认行程后再完成缴费。
(六)体检、考察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参照用工单位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规定执行。考察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审核个人档案,审查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情况等。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七)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关岗位工作。
五、其它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本次应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所有应聘人员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此次招聘。
报名咨询电话:0537- 2967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