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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制护理员简章
浏览量:763      发布时间:2025/8/13 11:54:46

根据工作需要,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护理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3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5.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女性在45周岁以下,男性在50周岁以下;

6.有老年人照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护理、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等医学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7.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开除党籍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尚未撤销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招聘岗位的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可通过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应聘。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应聘人员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名时间:招满为止。

2、电话报名

  报名电话:0537-2967953  张老师

报名时间:招满为止。

(二)单位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按照电话通知时间需向招聘单位提交身份证、《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实际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均须提交);(2)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谈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面谈

面谈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聘后安排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合格的同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工资待遇

新录用的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按济宁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将其退回;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转正后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缴纳五项社会保险。非市城区人员可免费提供住宿,城区居住人员有通勤班车接送。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537-2967953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