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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实施网络暴力,法律绝不姑息!
浏览量:283      发布时间:2024/9/29 16:38:15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任城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2024年9月13日,违法行为人尹某某将一排膨胀螺丝打在其住宅门口胡同的公共路面上,造成邻居杨某某车辆无法正常通行。另查明2024年5月28日及9月1日,尹某某多次在村集体微信群内发送辱骂杨某某的侮辱性语言视频,社会影响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尹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网警提示:在互联网上对他人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不仅损害他人名誉,还扰乱网络秩序,破坏网络生态,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公安机关将继续严惩此类行为,依法打击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网络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