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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公安分局公布打击整治网络暴力2起典型案例
浏览量:440      发布时间:2024/5/31 16:10:21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通过网络媒体侮辱、谩骂、诽谤等暴力贬损他人人格和名誉,扰乱正常网络秩序,破坏和谐网络生态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坚决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现公布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4年2月,辖区张某因怀疑他人与其对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公然在本村微信群内发送了辱骂、攻击他人的信息,引起村民热议,对他人名誉造成严重伤害。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4年5月,辖区马某因发泄私恨,将他人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发布到某社交平台,对他人名誉造成伤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对马某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民警提醒:

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科学、理性、文明上网。如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共筑清朗有序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