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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人员简章
浏览量:4397      发布时间:2021/8/30 9:33:19

根据工作需要,金乡县人民检察院现委托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聘用制法警3名,要求男性。

1、年龄在20至30周岁(1991年8月至2001年8月期间出生),限金乡户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和党纪政务处分;

4、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C1以上驾驶证优先,部队复退军人条件可适当放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cm以上,矫正后视力1.0以上,无纹身、口吃、重听,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免予刑事处罚、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配偶、直系血亲或近姻亲被判处刑罚的,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7、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金乡辖区内从事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职业的;与金乡检察院正式在职干警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

8、其他原因不适宜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资格审查和考试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 -- 2021年9月5日17:00  止。

报名方式:报名时必须注册(注册地址:http://www.kzrcw.com/Login/TalentRegisterMobile)成为中国孔子人才网个人会员方可报名(注册完成不代表报名成功),注册成功后点击简章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进行在线报名,请务必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信息提交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登录孔子人才网查看网上初审是否通过,网上初审通过后请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

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间:2021年9月6日上午9:00

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济宁市金宇路80号,惠通大厦五楼505室。

网上初审通过后,携带以下材料到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①报名登记表1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⑤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⑦如有技能等级证书的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查合格后需缴纳考务费60元。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能力、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

(四)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满分100分。

体能测试将在面试结束后随即进行。

(五)

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体能测试成绩占30%计算。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体能测试成绩×30%

四、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主要采取复核报考资格、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和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此等额递补。

(二)体检

安排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金乡县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以此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录用、用工管理及工资待遇

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后与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由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金乡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试用期满后,应发工资1700元,缴纳单位应承担的四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需由个人承担。

检察院提供工作制服、差旅费等工作保障,并保障聘用人员法定婚丧假、产假等权利。

联系电话:0537-2967953,2323411                   

 

 

2021年8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