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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浏览量:13542      发布时间:2019/9/12 14:00:20

根据工作需要,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辅警依法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60名,均为男性。

招聘职位详见《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8月31日至2001年8月31日出生)。

(四)户籍不限;

(五)应聘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七)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5.0,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1.70米及以上。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本人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本人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本人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本人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本人有传染病或传染病史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有防暴、处突等专业技能特长(以退伍军人档案记载、等级证书或奖励证书为准)的退伍军人。

中文新闻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法医护理学(按照国家《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毕业生或有相关从业经历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体检、考察考核、面试、笔试、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2日-9月18日17:00;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网址:http://www.kzrcw.com/)注册后,点击公告下方的“点此报名”按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

3.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9月19日 周四14:30—17:30 。(请按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将无法参加后续考试)

资格审查地点:济宁市高新区火炬路23号人才大厦1楼大厅5号窗口。

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个人主页打印的《报名登记表》1份;诚信报名承诺书打印并签字。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到人民银行查询的《个人征信报告》。

(4)专科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

(5)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6张。

(6)烈士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以及有防暴、处突等专业技能特长的退伍军人,中文新闻学、计算机与信息科学、法医护理学毕业生或有相关从业经历应聘人员,相关的证件、证书一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7)退役士兵需递交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8)属于在职人员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

4.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个人资料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

1.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着运动鞋、运动服。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评符合条件后进入以下环节:

2.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成绩为不合格。体检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作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对体检结果存在异议,应聘人员可提出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察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和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取资格。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凡面试成绩超过60分的,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进入笔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

5.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折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公示应聘人员。

6.人员递补

公示应聘人员因考察、政治考核或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宜聘用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职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测、体检、考察考核情况和考试成绩,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聘用

经公示进入拟聘用范围者,办理相关手续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含岗前培训、跨岗位锻炼),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辅警,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济宁市公安局所属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缴纳“五险”,并实行绩效工资制。任职后每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1730元(随济宁市最低生活保障每年调整;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绩效工资(包括出勤考勤奖、加班费、评优树先系数等,根据个人出勤考勤、加班、评优等不同情况每月约1000元)。实行半军事化管理,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其它相关装备。

五、其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考察考核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报名者可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查看《济宁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及相关事宜。

六、招聘咨询电话:0537-2967069 张老师

 

 

 

 

 

                     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