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招聘人才派遣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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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3/26 10:42:10
通过初审人员请携带以下证件到人才大厦一楼前台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3月27日上午9:00-11:30。
地点:高新区火炬路23号人才大厦一楼前台。
携带证件:
主要审查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助理护士还需提供护士资格证书 (应届考生需提供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或离职的证明。所有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发现造假行为,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发现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证明材料不实,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复审未入围者不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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