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537-2967600
任城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浏览量:10741      发布时间:2018/2/27 16:58:01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公安警务辅助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任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宣传岗位辅警2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汉语言文学类等专业背景的优先考虑。

(二)任城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岗位辅警1名。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要求能够适应昼夜24小时指挥调度工作。

(三)任城公安分局二十里铺派出所勤务岗位辅警3名。高中及以上学历,吃苦耐劳,要求能够适应昼夜24小时值班备勤工作。

(四)任城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勤务岗位辅警50名,高中及以上学历。(持A类驾驶证人员条件可放宽)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身高不低于1.7米,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8年2月27日至1999年2月27日期间出生);特巡警大队岗位要求身高不低于1.75米,年龄在18至25周岁(1990年2月27日至1999年2月27日期间出生),部队退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下午17:30。

报名地点:原任城区人力资源市场(济宁市任城区吴泰闸路133号,市交警支队西150米路北)联系电话:18905476371、15725370928 

2、需携带材料: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1份;其他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现场审核应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上材料进行确认。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按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六、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等能力以及应试人员的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1:1的比例进入政审。

七、政审、体检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核政审办法》的规定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进行政审、体检。政审、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八、人员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报考人员面试、政审、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补测,面试、政审、体检经补测合格者,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九、聘用及待遇

对全面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到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工作,试用期一个月。基本工资2458元左右(含单位、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1185元),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每月400-600元,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奖励性奖金300元;免费配发四季服装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大病医疗);报考特巡警大队、二十里铺派出所,免费提供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