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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关于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一般工作人员的公告
浏览量:12804      发布时间:2017/11/23 15:08:24

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国有企业,是经开区投融资、开发建设和项目引进的重要平台,主要承担市场化投融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园区开发等工作。公司现公开招聘一般工作人员6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融资专员2名(岗位代码:01)。
    2、人事行政专员1名(岗位代码:02)。
    3、规划发展部 专业技术人员2名(岗位代码:03)。
    4、工程建设部 专业技术人员1名(岗位代码:04)。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具体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1、融资专员

  月薪3500元以上,试用期半年,转正后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人事行政专员

  月薪3000元以上,试用期半年,转正后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月薪3500元以上,试用期半年,转正后按照公司绩效考核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及统筹、决策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交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及敬业精神。
  5、以上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招聘条件者均可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参加公开招聘,一经聘用,不再保留原有身份。
    五、报名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2017年11月27日

(二)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特别优秀的,可以参加其他适合的岗位面试。报名分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7楼715室(地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麟祥路1号),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应随带报名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0537-6993885
   2、网络报名:应聘者需填写《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表格从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jnetd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应聘者需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命名)发送至公开招聘专用邮箱。

邮箱地址:JNXCTZHR@163.com
    3、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4张。
   (3)学历、学位、执业、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负责的代表项目、代表工程、突出成绩、工作简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以上所需材料现场报名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报名资料恕不退回。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负责保密。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
由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初步人选。

笔试

根据岗位要求进行专业方面的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按照笔试成绩排名进入面试。
    2、组织面试
由公司管理层组成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名单人员统一面试。
    3、组织考察
对面试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重点考察面试人选的实际能力和工作实绩,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
    4、组织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聘用
按照管理权限,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官网(http://www.jnetdz.gov.cn)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
    七、管理
    1、拟聘用一般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首个聘期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期间,拟聘用人员只发放试用期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合格者发放绩效工资。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2、聘用人员应遵守《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正式聘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上人员均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企业自主用工。
    3、聘用人员原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免去原任职务,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或终止事业单位人事关系,实行人事托管或人事代理,同时参加企业社会保险。
    附件: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明细表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

          本公告由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