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17年3月29日下午1:00-6:00。面试人员应于下午12:30前到达考点候考室。
2、面试地点:市人才大厦三楼和六楼。面试人员须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进入考点。(注:考生持户口簿及其他身份证件的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3、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陆中国孔子人才网“个人会员登录”进入“当前报名信息反馈”打印《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遗失的,可进入“当前报名信息反馈”重新打印。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等,按百分制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三、面试程序
1、抽签
面试人员于面试规定时间前半小时(12:30)到达侯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截止面试开始时(1: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人员思考准备、答题时间共7分钟,期间不提示面试人员剩余时间。达到规定的面试时间后,工作人员宣布“时间到,请停止答题”,面试人员到休息室等候成绩公布。
3、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计分员、监督员复核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集体宣布。
四、面试纪律
1、面试人员在考点内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通讯工具、随身物品均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携带任何物品进入面试室,否则按违纪处理。
2、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考官及工作人员透露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规违纪者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4、面试工作实行全程录像,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面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面试过程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017年3月27日